本文件对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的目的、程序、分级、监测方案编制、监测对象与监测内容、监测网布置、监测设备选择、安装与运维管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与分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调试与运维管理、监测成果编制等进行了规定,并对自动化监测设备及辅助设施的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潜在的或已发生但仍不稳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及防治工程的自动化监测工作。 上一篇: DB44/T 2456-2024 广东省自然资源分类 下一篇: DB44/T 2458-2024 水库土石坝除险加固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