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办公区标识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标识的分类、标识系统的分类、标识的设置方式、标识系统的构成种类、标识系统的构成要素、标识系统的整体工作流程、标识系统的需求调研、标识系统的点位规划、标识系统的方案设计、标识系统的制作与安装、标识系统的检测与验收、标识系统的维护与保养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机关办公区标识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 上一篇: DB4403/T 384.5-2023 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技术规范 第5部分:数据交换 下一篇: DB4403/T 386-2023 水务工程(设施)标识设置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