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要求、现场测评实施、结果应用等。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的开展。 上一篇: DB4409/T 33-2023 化橘红干果仓储规范 下一篇: DB44/T 2445-2023 家政服务 纠纷调解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