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危害识别技术要求、暴露评估技术要求、毒性评估技术要求、风险表征技术要求、计算风险控制值的技术要求、确定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技术要求、后期环境管理建议、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健康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值的计算、风险管控及修复目标的确定。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放射性物质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上一篇: DB4401/T 225-2023 公路市政化改造工程设计规范 下一篇: DB4401/T 211-2023 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