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以及垃圾收集和运输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质量管理,可作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市内实行环境卫生管理的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4403/T 347-2023 水库管养规范 下一篇: DB4406/T 21-2023 快递网点绿色运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