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和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监督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验收和消防安全管理,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三轮车、电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等车辆的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要求,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可参考本文件。 上一篇: DB4420/T 29-2023 政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下一篇: DB4403/T 330-2023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