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以下简称“主承单位”)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重大活动主承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上一篇: DB4403/T 317.1-2023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下一篇: DB4403/T 317.3-2023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第3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