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职业风险因素分类、职业风险因素识别和控制措施、安全监测与健康管理、应急事件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深圳市医疗行业其他单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上一篇: DB4403/T 287-2022 废旧家具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 下一篇: DB4403/T 289-2022 网络交易市场信息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