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系统要求、信息采集设计、系统传输设计、系统应用平台、系统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和运维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上一篇: DB4403/T 263-2022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规范 下一篇: DB4403/T 265-2022 文化馆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