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的基本规定、规划选址、充电站设计、供配电系统设计、施工与调试、专项竣工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停车场、汽车库内配套建设的民用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充电设施建设。本文件不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独立建设的充电设施,也不适用于换电站、电动公共汽车等大型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 上一篇: DB65/T 4632-202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下一篇: DB65/T 4637-2022 预应力锚栓连接件安全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