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能、流程、要求、档案管理与查询和监督、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上一篇: DB6523/T 366-2023 工亡待遇申领办理规范 下一篇: DB6523/T 368-2023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