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总则、一般规定、主要设施运行及维护、运行维护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源头管控类海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低影响开发设施包括渗透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和净化设施等类型。 上一篇: DB6501/T 036-2022 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下一篇: DB6501/T 038-2022 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植物选择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