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居)协办员的服务对象、服务类型和内容、服务要求、服务监督、服务评价、服务改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村(居)协办员为准备参加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 上一篇: DB64/T 1963-2023 机关事务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下一篇: DB64/T 1965-2023 灌区测控一体化闸门应用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