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规定、分类细则、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组织实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活动,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文件涉及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涉密机构产生的泄密垃圾。 上一篇: DB64/T 1904-2023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实施指南 下一篇: DB64/T 992.6-2014 电梯运行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6部分:系统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