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咸阳市政务服务联合踏勘总则、联合踏勘项目组织、参与联合踏勘人员、联合踏勘工作程序与要求、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咸阳市政务服务联合踏勘的规范管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可参考使用。 上一篇: DB6101/T 3143-2022 军民通用标准信息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6105/T 122-2020 家政服务规范 老年人日常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