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DB 5331/T 34-2021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标识管理的基本要求、标识要求、标识质量及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州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属驻德宏州各单位)的标识管理。 上一篇: DB5331/T 65.2-2024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第2部分:配备更新 下一篇: DB5331/T 65.4-2024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第4部分:日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