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旅游营地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等级、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和方法、评价机构与评定程序等。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旅游营地,包括但不限于房车营地、汽车营地、骑行营地、帐篷营地、青少年营地、农家乐、景区景点、客栈、民宿、庄园、户外乐园、山庄等。不适用于探险、高山攀登、滑翔伞等特种活动使用的专业营地。对营地的等级划分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的管理权责。 上一篇: DB5133/T 95-2023 DB5334/T 10-2023 DB5403/T 1-2023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 下一篇: DB5306/T 118-2023 盐津乌骨鸡育雏期养殖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