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框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政务服务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事项类型、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事项的数字化管理、审批与监管联动、年度核验、收费及收费依据、投诉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重点园区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对全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指导、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和标准化建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下一篇: DB46/T 659-2024 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