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33-2021 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规范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原则、事项范围、制度建设、服务要求、监督管理、评价与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的工作。 上一篇: DB45∕T 2425-2021 港口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45∕T 2429-2021 城市公共汽电车含(BRT)运营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