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水稻秸秆-绿肥协同还田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绿肥种植、水稻收获、绿肥田间管理、水稻秸秆与绿肥还田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双季稻或单季稻生产区水稻秸秆与绿肥的协同还田利用。 上一篇: DB45/T 2630-2023 糖厂用高压清洗机器人通用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45/T 2638-2023 精播用普通玉米杂交种子加工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