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文书的分类、基本要求、受理审查阶段使用文书、案件审理阶段使用文书、案件决定阶段使用文书和通用类文书的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时,撰写和制作文书。 上一篇: DB45/T 2618.1-2022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 下一篇: DB45/T 2618.3-2022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3部分:案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