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指标、限值和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价、验收可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上一篇: DB43/T 995-2015 装配式钢结构集成部品 主板 下一篇: DB43/T 1179-2016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