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有色金属、贵金属矿山在矿容矿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及矿地和谐、科技创新及数字化矿山等方面的绿色矿山建设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有色金属(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钨矿、钼矿、锑矿、锡矿、镁矿、镍矿、铋矿、钴矿等)、贵金属(金矿、银矿、铂族)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上一篇: DB43/T 2616-2023 紫薇在铅锌矿区废弃地栽培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43/T 2622-2023 医疗导管标识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