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设施设备、信息管理、服务机构入驻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分中心的管理。 上一篇: DB43/T 2437.1-2022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总则 下一篇: DB43/T 2437.4-2022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