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160 km/h短定子磁浮交通车辆、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限界、线路、轨道、高架结构、低置结构、地下结构、车站高架结构、车站建筑、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与排水、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门禁、安防系统、站台门、自动售票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等内容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120 km/h~160 km/h的短定子磁浮交通运输方式的新建项目,既有线路改造及延伸线项目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43/T 2556-2023 供用电及信息系统隔离式防雷技术要求 下一篇: DB43/T 2558-2023 城镇低效用地识别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