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的总体要求,城市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分类、作业范围、作业要求、作业规范、质量要求,质量监控和服务评价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各城市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可作为对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和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考核的依据,各市县(区)及以下辖区实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的区域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42/T 2155-2023 污染场地工程勘察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42/T 2157-2023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