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麻城茶油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裁培、加工、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第78号〉及《关于批准对陈化店矿泉水、黄梅青虾、麻城茶油、安化黑茶、八渡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0〕第29号)批准实施保护的麻城茶油。 上一篇: DB42/T 1927-2022 桑黄代料栽培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42/T 1929-2022 地理标志产品 夫子河鱼面(夫子河捶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