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I群禽腺病毒样品的采集与保存、病毒的分离和鉴定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中I群禽腺病毒分离与鉴定技术适用于I群禽腺病毒中12种血清型病毒的分离鉴定、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FA)适用于上述病毒的检测、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分析(RFLP)适用于对I群禽腺病毒12种血清型病毒的鉴定。 上一篇: DB37/T 3129.1-2018 鸭细小病毒感染诊断技术 第1部分:病毒分离鉴定 下一篇: DB37/T 3127-2018 禽波氏杆菌凝集试验和间接ELISA抗体检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