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禽波氏杆菌病间接免疫荧光检测技术的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禽波氏杆菌外膜蛋白(OMP)的提取、禽波氏杆菌OMP含量测定、禽波氏杆菌外膜蛋白(OMP)抗血清的制备、阴性血清制备、禽波氏杆菌免疫荧光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家禽饲养以及从事家禽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禽波氏杆菌检测。 上一篇: DB37/T 3127-2018 禽波氏杆菌凝集试验和间接ELISA抗体检测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37/T 3124-2018 奶牛场布鲁氏菌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