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猪场病死猪发酵床生物无害化处理车间的规划建设、发酵床制作、病死猪运送、病死猪处理、发酵床管理、档案管理与利用。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非疫情状态下,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猪尸体,以及胎衣、木乃伊等其他生产副产物的场内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导致死亡的病死猪除外。 上一篇: DB37/T 3115-2018 生猪养殖环境信息物联网监测规范 下一篇: DB37/T 3113-2018 猪圆环病毒2型抗体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