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安全环保性能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以下类型以外的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1)轮辋名义直径小于等于10及轮辋名义直径大于等于25的轮胎;(2)装用了某些有牵引功能装置的轮胎(如镶钉轮胎);(3)速度低于80km/h的轮胎。 上一篇: DB37/T 3101-2018 轿车子午线轮胎安全环保技术性能要求 下一篇: DB37/T 3099-2018 轮胎翻新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