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行为,提高辅助巡查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辅助巡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结合山东省实际,编制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37/T 5028-202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pdf 下一篇: DB37/T 5231-2022 红外光谱法道路石油沥青相似度检测技术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