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建设、风险管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档案、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上一篇: DB3708/T 46.11-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1部分: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 下一篇: DB3708/T 46.13-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3部分: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