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高等职业院校新入职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的职前能力建设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考核、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济宁市高等职业院校新教师职前能力建设的实施。 上一篇: DB3702/T 23-20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 下一篇: DB3708/T 37-2023 贵金属首饰及珠宝玉石现场检验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