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工作原则、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监督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区县(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的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服务。 上一篇: DB3716/T 48-2023 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3701/T 39-2023 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