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基本要求,以及在人员、基础设施、物资配备、培训演练及队伍管理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的,从事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上一篇: DB3707/T 089.2-2023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第2部分:森林防灭火 下一篇: DB3707/T 089.4-2023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第4部分: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