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范了江西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评价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水平、评价方法、综合效益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面向江西省制造业企业,立足发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制造类型,适应本省现代化产业特色,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制造企业可应用本指南评价自身数字化发展水平以及明确改进方向。 上一篇: DB36/T 1344.6-2024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6部分:沙地风力侵蚀防治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36/T 1953-2024 养老机构安宁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