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评定对象、评定指标、评定组织实施部门与职责、评定程序和要求、评定实施与计分以及评定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江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农村“幸福社区”的星级评定工作。 上一篇: DB36/T 1344.5-2023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5部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 下一篇: DB36/T 1890-2023 村级议事协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