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基坑安全监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数据处理与监测预警等。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构)筑物基础开挖深度3 m (含)以上,或未超过3 m,但地质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安全监测。 上一篇: DB36/T 1806-2023 水利水电工程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36/T 1781-2023 香芹大棚越夏生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