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法律协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选任、培训、检查与考评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的管理。 上一篇: DB35/T 2151-2023 退役军人服务 走访慰问工作导则 下一篇: DB35/T 2153-2023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