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域内工厂化水产养殖、提水式海水池塘养殖以及养殖水面面积6.67公顷及以上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池塘养殖等尾水排放管理。 上一篇: DB35/T 772-2023 行业用水定额 下一篇: DB35/T 2148-2023 养殖大黄鱼等级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