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等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风险的评价要求、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功率为500 kW及以上的,以锂离子电池作为电能储存介质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火灾风险评价。功率为500 kW以下的以及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火灾风险评价参照本文件执行。 上一篇: DB35/T 2144-2023 光储充检电站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要求 下一篇: DB35/T 2146-2023 政务数据汇聚 推送接口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