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开办服务评价的业务范围和评价周期、评价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对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开办服务的评价。 上一篇: DB34/T 589-2023 沿淮单季稻优质高产生产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34/T 4533-2023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