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处置管理的原则、总体要求、处置准备、调剂使用、拍卖处置、报废处置及拍卖和报废后工作。本文件适用于宣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本市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412/T 12-2022 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示范镇(乡)评价规范 下一篇: DB3413/T 0018-2023 肉鸭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