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90-2021 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实施规范本文件由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监管分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南太湖绿色金融与发展研究院、湖州深蓝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志伟、寿健、冉隆前、施美方、黄丁伟、杨冰、郭正江、何九仲、王雪峰、吴狄、缪得志、龚辛陶、刘登高、许震深、宋超颖、叶绍聪、臧培峰、李乐。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建筑项目贷款的领域要求、准入要求、实施程序与要求、实施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绿色建筑项目贷款的实施。 上一篇: DB3304∕T 061-2021 杜瓜生产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3306∕T 036-2021 “一码管地”管理与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