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1092-202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浙江省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设计,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1.0.3 绿色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4 绿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33∕T 2354-2021 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规范 下一篇: DB3308∕T 080-2021 椪柑大棚设施栽培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