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29-2021 液化天然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液化天然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基本条件、人员、厂房建筑、设备与管道、监测计量仪表和防护器具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液化天然气瓶充装站,不适用于车用液化天然气瓶充装站。本标准代替DB33/T 829-2011《液化天然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与DB33/T 829-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章节结构,明确充装站的职责;修改了人员要求;修改、完善了充装站厂房建筑基本要求,提高了接地电阻的要求;补充规定了液化天然气储罐的安全要求;提高了充装计量衡器的过量充装切断要求。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清、李伟忠、郑建伟、李文炜、李威信、杨象岳、刘延雷、吴军贵、田丰、陈海云。 上一篇: DB33∕T 2352-2021 乡镇运输服务站设置规范 下一篇: DB33∕T 2353-2021 呼吸道烈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队驻地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