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重要活动场所电气运行管理制度、电气人员、工器具、备品备件及通讯设备、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专项检查与专项试验、预案编制与演练、全负荷试验、临时负荷接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值守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重要活动场所。 上一篇: DB33/T 2187.3-2019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3部分:电力设施标识命名 下一篇: DB33/T 2187.1-2019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1部分:电力设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