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上一篇: DB33/T 380.2-2015 商品林建设 造林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33/T 797-2015 惠明茶生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