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18的本部分规定了血站信息系统在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等采供血和相关服务过程中的基本功能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血站业务信息系统的研发、实施与评价。 上一篇: DB33/T 944.2-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下一篇: DB33/T 918.2-2014 血液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规范 第2部分:血站信息系统基本数据集